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组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突出审核把关 强化全程监督
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此,我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干部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紧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链条,严把政治关、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等“六道关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规定,特别是拟提拔为市管干部或平职调整均须征求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审计局意见。2013年以来对46名拟提拔或平职调整的市管干部给予取消任用资格或暂缓任用处理,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
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市、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逐级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话,层层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责任书,加强巡回督查,整个换届过程平稳有序,换届环境风清气正,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干部群众对各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同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通过如实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情况和有关“负面清单”,整理归档纪实卷宗材料,切实发挥纪实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使每一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实行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制度,根据干部新任职后的履职表现和干部群众反映,认真组织开展回访考察,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及时进行调整,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严格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对200余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乡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审查,对确定为“带病提拔”倒查对象的2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没有发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突出专项整治 强化日常监督
规范和约束干部从政行为
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不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始终注重落细落小抓严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干部随监督管理成长、监督管理伴干部一生,推动形成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和中央、省委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兼职、档案造假、“裸官”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破解了干部监督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瘴痼疾。全市2657名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任务全部提前完成,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近800人次,对405卷存在出生日期涂改的干部档案进行认定,对2名干部档案存疑的拟提拔市管干部考察人选作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处理,对1名符合“裸官”情形的正科级领导作调整岗位处理。
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工作。组织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实现应报尽报。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凡提必核”规定,不断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力度,用好抽查核实结果,对不如实报告的进行严肃处理。开展查核工作以来共查核1371人次,有18人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407人次受到处理,有力促进了干部忠诚老实、严格自律。
同时,推动干部“能下”常态化,细化“下”的情形,明确“下”的渠道和方式,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全市共“下”了394名干部,包括处级81名、科级313名。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规定,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不断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力度,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开展提醒函询诫勉2000余人次。
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探索开展“党政同审”,对县区、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干部及时进行处理。
加大干部考核问责力度。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一把手”的考核,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专项督察发现或日常检查发现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有力推进“生态玉溪”建设。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查找遵守纪律不严格、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完不成等问题,从严整治太极型、打盹型等“六型干部”干部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营造“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
突出联检联审 强化监督力量
积极探索干部监督新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力量,不断构建大监督格局。
探索联检联审机制。紧紧盯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联检联审机制,结合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体检”,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力争3至5年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逐步推动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收集整理执纪执法监督方面的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设干部监督信息系统,实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违规信息、信访举报及网络舆情信息、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信息、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和出国(境)信息等监督信息电子数据的采集、留存,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
实行干部监督工作部内分工协作制度,通过建立“分兵把守、分段把关”机制,充分调动组织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中发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同时,充分调动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拓展组织部门信访、电话、网站、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逐步实现由重“8小时内”监督向“8小时内外”监督并重转变。坚持“12380”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受理用人问题的举报,实现快速查核、联动查核。
突出制度保障 强化自身建设
不断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党中央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办法,为有效开展干部监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方面,出台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制度、市管干部任职前征求廉政意见实施办法、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无记名票决制度等。
在日常监督方面,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市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等。下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下”常态化通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企业职务审批备案通知等。
在整合监督力量方面,出台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工作部内分工协作办法等,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联检联审办法等。
一项项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延伸拓展了制度链条,扎密扎牢了制度笼子,充分释放了制度在管党治吏上的力量。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持续深入推动制度创新,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纵深推进全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