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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依法治湖

发布时间:2018-10-15 来源: 浏览量:207

10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段琪率督察组到我市对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市委书记、抚仙湖市级湖长罗应光就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作情况汇报并陪同督察调研。

督察组采取听、看、问、查、评等方式,环抚仙湖实地督察入湖河道整治管护、生态调蓄带项目、“一城三镇八村”生态移民迁村并点及广龙旅游小镇规划建设情况,对抚仙湖开展湖面巡察,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与市、县、乡、村级河(湖)长和当地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及保护治理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主要任务,提高站位守湖,广泛凝聚爱湖护湖理念共识;压实责任管湖,扛稳扛牢河(湖)长制责任;健全制度护湖,严格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实;精准施策治湖,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取得实效,确保了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流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和段琪强调,玉溪市和澄江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对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摸清现状底数,强化源头把控,抓住入湖河道治理这个重点,认真把河(湖)长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入湖河道水质,持续削减入湖污染负荷。要持续不断推进环湖截污、生态调蓄带建设、“四退三还”等各项保护工程,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加强抚仙湖流域空间管控,完善长效治理方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进抚仙湖流域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依法治湖,编制完善抚仙湖保护治理开发的主体规划,与时俱进做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统一和完善湖泊保护与管理的法定依据,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保证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长期不懈地有效推进,坚决守住抚仙湖Ⅰ类水质的生态红线。

罗应光表示,玉溪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细化措施、加强统筹、严管严查,扛稳护湖治湖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流域生态发展,扎实履行好抚仙湖河(湖)长责任。同时,将按照督察要求抓好工作的整改,继续强化《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执行和宣传,编制完善抚仙湖保护治理开发的主体规划;突出入湖河道管护这个重点,抓好源头治理,持续推进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切实转变作风,对标督察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打好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努力打造新时代玉溪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生态新格局,奋力推动玉溪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叶本功、郭开堂、蔡四宏陪同督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