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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报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玉溪网 浏览量:340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宣传报道组:

现将玉溪市报送的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报送如下,请查收:

一、案例一

案件:通海联鑫纸业有限公司淘汰关停企业违规生产的问题

(一)举报内容:2018年6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进云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淘汰关停企业违规生产的问题被举报,投诉人称:1.位于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有一家无牌照的造纸厂,该造纸厂锅炉燃烧塑料产生的废气味道较臭,使用的原料滑石粉带来了粉尘污染,有些时候会偷排废水;2.该造纸厂于两三年前被查封,现在又开始生产,三个月前曾跟玉溪市环保局反映但没有处理,有人来检查时他就不生产。

调查情况:通海县接到《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玉督转〔2018〕2-1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随即安排四街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迅速联动,及时处置交办件涉及问题。

经调查核实,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龚杨大桥旁,法定代表人:龚学联。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淘汰落后产能,由县人民政府牵头,乡镇和相关部门联合对通海县四街镇多家造纸厂开展关停工作,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属关停范围并关停。

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四街镇不定期对通海县联鑫纸业公司进行常规巡查,该厂大门紧闭,未发现生产迹象。从2018年4月份,四街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厂大门敞开,厂内正在生产,四街镇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督促检查,当场作了检查记录,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改。针对存在的情况,县属相关部门随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细化责任,要求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监管。5月30日,四街镇镇长、武装部长带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当场停产整改要求。6月6日,四街镇镇长和副镇长带安监站、四街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再次书面责令立即停产,企业停产至今。

工作措施:对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企业又死灰复燃事件,通海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县委卢书记作出严厉批示,县纪委、监察委立即介入调查,划清责任,启动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为杜绝淘汰企业违规生产的事情再次发生,通海县委、县政府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抓实整改,关停取缔。在已对该公司断电的基础上,依法关停取缔,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四街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死灰复燃。三是整合力量,全面整治。通海县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部门责任,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案例二

第X530000201806130007号转办件

案件简介:2018年6月14日,易门县接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案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130007)反映:“玉溪市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未达标排放(其中废水中镍、铜、COD、氨氮等多项指标严重超标),产生的废渣污泥随意露天堆放,三废检测数据造假,不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生产经营”。易门县随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调查情况:2018年6月16日,易门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一行5人对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文件要求,擅自将日常堆存于污水处理站旁渣棚内的中和泥渣转移到非生产区露天堆存,将日常堆存于火法车间外大棚内的熔炼渣转移到厂区主干道东侧空地上堆存的情形。根据2012年9月国土资源部昆明矿产资源监督监测中心对该公司的熔炼渣、中和泥渣进行属性鉴定“浸出毒性试验”,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

办理结果:该公司擅自将火法车间的熔炼渣及污水处理产生的中和泥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未进行硬化处理的厂区内,也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给予罚款5万元;责令该公司6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露天堆放的熔炼渣及中和泥渣清理至符合规定的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贮存。

典型意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于是危险性较小的固体废物,针对企业对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通过此次处罚,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意识和认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好环保责任底线。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