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我市召开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第三次联络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对下一步创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提升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人文底蕴作出具体要求。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内,充分利用户外媒介,如建筑围挡、道路导向牌、LED显示屏等发布创文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的效果;要求各场所必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关爱未成年人”两项公益广告内容,其他公益广告可根据各场所性质确定适合的广告内容。
会议要求,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我市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卷调查应知应会的具体内容,提高市民对问卷内容的熟悉程度,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市直和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驻玉军警有关部队,红塔区创文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