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际间劳动保障监察合作交流,及时有效地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5月10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渝苏闽浙等9省市区人社厅(局)在玉溪签订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建立起省际间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作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邱小平,云南省人社厅厅长崔茂虎,玉溪市政府副市长孙云鹏、尚建华等出席协议签订仪式。
邱小平强调,进一步改进、创新劳动保障监察跨地区合作,是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协作意识,遵循协议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监察执法的强大合力;要着力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合作机制与本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机制的衔接,努力实现跨省区的监察执法协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狠抓协作机制落实,签约的十个省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地市县区的工作指导,督促本省域范围内的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落实合作协议,推动跨省域地市县区之间的执法协作。同时,省区市人社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交流经验,及时研究解决监察合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合作机制能够顺利实施,结出硕果;在执法协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努力形成跨地区执法协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适时在全国加以推广,为全国建立完善劳动监察执法网络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悉,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签订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区人社厅(局),就“违法信息共享、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打击欠薪联动机制、农民工维权双向服务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建立起省际间劳动保障监察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