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案件需要搜查被调查人的身体、物品、住处等,如果遇到被调查人不配合,甚至暴力相向时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如果在开展搜查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对暴力、威胁等阻碍搜查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将其带离现场……”
近日,在市纪委监委第十党支部的党员学习会上,支部书记张建波为大家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结合相关释义对监察法条文运用进行深入解读。
“监察法的学习是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支部学习更应该围绕这个重点,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和方式,既要让大家学有所获,也要学有所乐。”第十党支部组织委员胡行军在支部学习时建议采用听、读、看、讲等方式对监察法进行系统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
监察法颁布后,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统一起来,特别是组织好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相关学习活动,力求把支部建设成为学习监察法的主阵地,带动机关和社会形成学习监察法的浓厚氛围。
“各党支部都要列出学习监察法的专题计划,把学习细化到章节和条例,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不能走过场、不能泛泛而学,一定要记熟吃透。”市纪委监委领导要求支部党员轮流领学,人人争做学习的表率。
在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并不是简单地读一读、念一念。市纪委监委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统筹好工作和学习安排,把监察法作为“口袋书”“案头书”“枕边书”随地进行学习,带着问题深入理解、用心思考,确保把学习成果真正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与此同时,各支部在学习中,既有个人领学、集体通读,也有重点研读和分章节讨论,有的党员还结合工作实际做了相关图片、表格整理,节录了视频、音频。
市纪委宣传部的唐颖在支部学习时感到很有收获:“一个人自学时感觉监察法条文很生硬,不好理解。现在大家坐在一起集体学习、开展讨论,既有真实的案例故事,又有生动形象的解读,这样的学习人记得更牢、学得更透,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记者了解到,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初审阶段时,市纪委监委便要求各党支部及时关注了解,并在学习中认真思考研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要求各支部将监察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列为必学科目;同时把监察法的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辅导、专题集训、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知识测试、开设学习专栏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掀起学习监察法热潮。
下一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党支部作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主体,注重发挥党支部在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做到监察法学习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打铁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