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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监察委实施首例留置措施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玉溪网 浏览量:313

3月17日,经玉溪市监察委批准,红塔区监察委对红塔区大营街街道郭井社区党总支书记郭瑞华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据悉,这是红塔区监察委1月24日挂牌成立后实施留置措施的第一案,标志着红塔区新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已经形成,国家公职人员监察进入全覆盖的新时代。

自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以来,红塔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迅速研究部署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启动区委“全过程领导”。区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在方案制定、后勤保障、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等“施工”关键环节中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推动组建工作。同时,区纪委精心制定了改革方案,倒排时间表和“施工路线图”,精心组织“施工”,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此次红塔区实施的留置第一案正是区纪委、监察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纪委、检察院转隶人员的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发挥监察委新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实现“1+1>2”效应的一次卓有成效的实践。

今后,红塔区纪委监察委将发挥好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防止好人变坏人,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始终用于为人民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