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红塔区纪委监察委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严防“灯下黑”,为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
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律认真履行请销假、离区备案等相关程序,做到外出时间准确、地点和事由清楚完整、外出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做好请假前后的工作衔接,防止发生工作断档问题。对不按程序请销假、报告备案,甚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给予严肃处理。
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严格衡量和校正自身言行,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发现一个坚决清除一个,决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双重标准,杜绝“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格“八小时外”监管。把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朋友圈”,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贤内助”,协助组织共同做好“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派出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统计机关各部室、各派出机构及其干部职工的考勤、请销假、遵守制度、工作效率等加扣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提交红塔区纪委常委会议审定,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推荐使用的依据。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严肃处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