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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促发展 务实监督系民生

发布时间:2018-01-31 来源:玉溪网 浏览量:325

栉风沐雨扬帆进,春华秋实铸辉煌。

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市委“5577”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履职答卷: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92项,有力推进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的落实;依法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7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6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7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9人次;全市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区人大代表1564名、乡镇人大代表2897名,选出新一届县乡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班子;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2个,开展执法检查21次、专题调研62次;先后对政府落实“十件惠民实事”、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市四届人大代表履职以来提出的12件议案和1278件建议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解决率由33.6%提高到56.15%……一项项监督的履行,一次次专题询问的开展,一件件议案建议的办复,让我们听到了玉溪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的铿锵足音。

把牢方向  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所在,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感受。

总结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是最突出的特点。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民主政治建设迈出崭新步伐。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从全市大局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重要工作向市委汇报,做好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相关工作,及时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提请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推动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坚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主张变为人民意志。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社会关切决定重大事项,坚持议案提出重大必要、聚焦重点,议案审查深入调研、论证评估,决定过程民主公正、严谨透明,决定内容符合市情、切实可行。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92项,以钉钉子精神加强跟踪问效,有力推进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的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有机统一,五年来依法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7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6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7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9人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做好省、市人大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终止等工作,保证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坚持拓宽民主渠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通过邀请代表、公民列席旁听常委会,参加专题询问、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等多种方式,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依法履职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指导,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全程“监督关”,全市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区人大代表1564名、乡镇人大代表 2897名,选出新一届县乡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班子,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和地方政权建设。

主动作为  立法工作实现新突破

自2016年3月1日起,玉溪市获得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抓住机遇,超前谋划,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了地方立法权接得住、用得好、有特色。

着力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制定并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主动提请市委研究地方立法,及时将立法规划、计划、法规草案和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保证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着力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编制2016―2018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制定法规立项、审议、公开等15项办法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在人大主导下开展。首部地方性法规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玉溪立法工作零的突破。城镇绿化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森林防火条例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东风水库、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两个条例已启动立法前期工作,地方立法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支撑。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新修订的抚仙湖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指导,新平县水资源条例、元江县水利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相继出台实施并发挥作用,民族立法有力推进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着力提升立法水平和质量。遵循立法权限,坚持开门立法,多渠道、多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立法中的焦点问题,努力寻求调整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和最大公约数。建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研究基地,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制定立法民主协商、协调配合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立法,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法规于法有据、务实管用、富有特色、顺应群众期待。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正案、旅游管理条例等24部法规立法工作。

服务大局  监督工作展现新成效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立足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2个,开展执法检查21 次、专题调研62次,作出的审议意见多数已转化为“一府两院”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

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配合抓好“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验收,督促落实“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以国家宪法日为重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积极组织或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环境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三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4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在强化工作监督方面,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每年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财政决算,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的监督,推动计划和预算落实,严格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推动“十二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审查监督“十三五”规划编制,促使规划纲要更加切合市情和民意。开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督查调研,督促落实发展措施,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效益,推进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加强“三农”工作监督。审议督促云南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专题听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情况、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报告。专题调研抗旱蓄水、外向型农业企业和“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连续三年调研农民增收工作,组织视察脱贫攻坚,督促解决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困难问题,促进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三是加强生态环保监督。督查“三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推进“三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贯彻执行,督促落实拆除抚仙湖沿岸临时违规建筑物决议,督促实施“四退三还”、生态湿地、湖滨带生态修复等治理保护工程,强化科学治湖、依法治湖、铁腕治湖。推进依法保护东风水库和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组织代表视察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督促制定林业生态红线保护管理办法,持续开展玉溪“环保世纪行”活动,视察森林防火。调研审议并组织公开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督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五年提升行动和“六城同创”工作,推进建设美丽玉溪,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四是加强社会事业监督。检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查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审议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督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跟踪问效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听取体育消费市场培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督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玉溪工作,审议督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跟踪调研侨场改革后续工作和产业发展,调研全市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文明殡葬,促进改善民生福祉。

五是加强司法监督。专题听取全市公安工作改革及禁毒、反恐维稳、预防打击网络犯罪和经济犯罪工作情况,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听取“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执行、人民陪审员工作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预防和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等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公检法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及执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1件次,督促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处理,促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在强化机制创新方面,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实施办法,规范运作程序,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五年来先后对政府落实“十件惠民实事”、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21件规范性文件,努力维护法制统一。改进监督方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在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方面,认真贯彻市委“八要”方案,落实“七位一体”和河长制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督查和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节能减排项目,联系帮扶企业,化解社会稳定信访包案问题。督查全市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加大11条责任河道(水库)治理力度。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挂包帮”,建立“办公室包村、委室包组、干部帮户、支部联片”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协调投入资金5130余万元,推动老厂乡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固本强基  代表工作凸显新亮点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采取寄送学习资料、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研讨、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定期通报重要工作、组织赴外地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五年来共培训市级代表69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对在基层工作及无固定收入的市人大代表给予履职或误工补助。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强化履职服务保障,着力打通人大代表履职“最后一公里”。制定推进乡镇(街道)代表联络活动阵地建设意见,落实三年建设计划,75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活动阵地实现全覆盖,推动建成村级代表联络活动阵地178个。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指导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双联互动,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进农村访村民、进社区访居民、进选区访选民活动。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健全代表活动档案,推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出台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群众监督的指导意见,各县区普遍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指导代表做好会前走访选民、实地调研、精准选题,增强所提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代表建议登记交办、答复审核、续办续复等制度,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时效,确保建议办理层层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复。健全重点处理建议督办机制,五年来由常委会领导牵头,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的21件重点处理建议全部办结。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67件急、难、老、小的代表建议办理。连续三年把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市直单位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每年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有效解决了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市四届人大代表履职以来提出的建立大化工业园区、推进市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等12件议案和1278件建议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解决率由33.6%提高到56.15%。

务实担当  依法履职能力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着眼强基础、提素质、转作风,着力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在履职行权中展现为民情怀和务实担当。

在抓牢思想建设方面,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与机关党委、党支部、各委室学习相结合,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性修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争先创优跨越发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切实把教育活动激发出来的干劲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抓好组织建设方面,深入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强化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保证作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机关党委,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夯实基层基础。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优化常委会领导班子和组成人员结构,完善机构设置,增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分设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健全委室内设机构,充实配强机关干部,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抓好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顺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制定实施专题询问办法、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法等40余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使各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常委会依法履职、议事决策能力明显提升。

在抓实作风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反对“四风”形成自觉行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费日等制度,带头轻车简从深入“四群教育”、脱贫攻坚等联系点随机调研,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带动机关干部把所有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最大功夫用在抓落实上、把全部本领用在促发展上。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帮助,积极推动滇中五州市人大工作合作机制建设,精心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全市人大工作呈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