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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线”织牢华宁生态建设屏障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玉溪网 浏览量:462

近年来,华宁县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切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织牢生态保护屏障。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探索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划定华宁县生态保护红线。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华宁县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与省级方案相衔接,修改完善后实施。

坚守生态保护底线。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做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工作。成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华宁县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制作考核材料,考核结果为保持稳定。严格执行《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农业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制度,创新收费模式,优化供水服务,保证工程安全、供水安全。

把握生态保护主线。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这一主线,深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规范环评管理,完善环评审批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制度建设,持续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加强生态保护联线。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机制,积极推进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对工业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