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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9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6〕7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工作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推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零基预算改革,对2025年底到期的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政策评估。为优化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开展事前评估基础上,确定整合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云南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进一步集中财力精准支持云南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企业和项目,支持全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办发〔202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办法》。

二、主要内容

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核心主体和关键环节,重在引导发展预期、壮大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实力。《办法》明确支持导向和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共六章二十三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资金设立依据、管理原则。

(二)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及州(市)、县(市、区)财政、工信部门在专项资金运行全环节的职责及监管、绩效管理要求。

(三)第三章,支持范围和方式。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优质企业提质增效、增强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其他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重大事项四个方面。聚焦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和精细磷化工、绿色食品和中药材精深加工、数字产业等我省具有重点优势的五个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产业牵引驱动、填补省内空白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优质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等产业发展核心主体,支持开展优质经营主体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聚焦技术、人才等关键环节和要素,支持推动技术改造升级、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培育。

专项资金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以及支持的重点内容(领域)目标任务,综合采取项目法、“因素法+项目(任务)清单”法、“区域任务+项目清单”法等分配方式,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州(市)、区域。

(四)第四章,项目申报和预算管理。明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专项资金省级储备项目库,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从中择优遴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每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并发布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按程序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后,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及时下达资金。

(五)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坚持绩效优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定绩效量化指标,强化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安排有机衔接。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解释职责和《办法》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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