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各州(市)金融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号)要求,根据《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金规〔2019〕1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办法》)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专项资金办法》奖励条件的企业。
二、方式步骤
(一)网上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100号)和《专项资金办法》,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如无线上申报信息将不予受理。省国资委和各州(市)金融办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按照“申报主体网上申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二)线下评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为做好评审工作,请省国资委和各州(市)金融办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线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九份)及审核意见,送达或邮寄至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需与线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三、相关要求
请省国资委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申报,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汇总填报《2020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请各州(市)金融办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申报,并与州(市)财政局以联合发文形式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汇总填报《汇总表》。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及审核,并将《汇总表》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逾期将不予受理,省财政厅将不予列入2021年度财政预算。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季福生 0871-63138609
(二)省财政厅 张倩 0871-63957265
附件:1.2020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doc
2.省国资委及各州(市)金融办审核账号和密码汇总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