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2020年云南省“10大名品”100个初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7-14日(共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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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