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展示红塔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区委、区政府决定,命名红塔区人民法院等35家单位(社区)为红塔区第八届文明单位、洛河彝族乡洛河村等2个村为红塔区第八届文明村、玉溪体育运动学校等34个学校为红塔区第一届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村、学校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进一步紧密结合,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红塔区第八届文明单位文明村红塔区第一届文明校园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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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编辑:白海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