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云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创新精神、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和实践能力强的工作队伍,促进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开展云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者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国家级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云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者10名
三、云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者评选标准
申报者所在单位应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地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履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动,参与促进合作交流,为中小企业发展贡献力量。申报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2年以上(含两年),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综合业务成绩突出;
2.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遵守行规行约;
3.具有为中小企业服务技能和专长,在所承担的业务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业绩出众;
4.具有团队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敬岗爱业;
5.具有组织、协调能力,主动、热情为中小企业服务;
6.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针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
四、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自愿申报的原则,申请人填写《云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者申报表》于2018年11月15日前交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省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个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获奖的个人将给予荣誉表彰。
联系人:周蕾 联系电话:63371448(传真)
电子邮件:379522060@qq.com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