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科办发〔2015〕4号)有关规定,经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和省科技厅组织的形式审查、专家现场核查、会议评审等工作程序,并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现将2018年拟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云科彝·创众创空间”等20个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从2018年11月5日至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认定云南省众创空间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对所反映的意见,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联系方式:云科院 张鸿勋,0871-63156904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百春,0871-63133814
附件:2018年度拟认定云南省众创空间名单(20个)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