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及“兴玉优秀企业家”人才专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专项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含本土培养人才和市外引进人才,在论文、学历、职称、奖项等达不到“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但贡献突出的,均可申报。本土培养人才,指在全市范围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独特业绩的人才。市外引进人才,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1.申报范围:“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兴玉技能大师”、“兴玉产业领军人才”、“兴玉数字化及数字经济人才”。
2.引进人才范畴: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进入玉溪工作或尚未在玉溪市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且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工作的市外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守家国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备实业兴邦、技能强国的家国情怀、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领航能力、独特的个人品格魅力。
(2)坚持诚信守法。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善待员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2.核心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从事岗位相关专业工作且业绩突出,属于企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能人才。
(2)引进带有特别重大项目、产业核心技术的特殊人才,对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全国、全省重大赛事中获得金奖等其他方面人才。申报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被列入过失信人员名单的;涉及违纪违法行为被公安、纪检、司法机关等处置的。另外,条件标准作为申报和评价的重要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水平,由评价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及面谈、考核情况提出具体评价意见,对于达不到相应条件者,不予认定。
(三)申报程序
1.本人申报。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应认真考核,对申报材料填报、佐证材料原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经单位会议研究推荐后,由单位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上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3.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复审,按干管权限商请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属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所属主管部门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保证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4.评审组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建玉溪市特殊产业人才评审组受理申报后,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采取面谈与评审组考核认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可根据需要增设实地考察环节,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5.审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跟据评审组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6.公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入选名单。
二、兴玉优秀企业家专项
(一)申报范围
玉溪市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休闲养生旅游、科技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社区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守家国情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高级经营管理者。具备实业兴邦的家国情怀、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领航能力、独特的个人品格魅力。具有良好的领导管理企业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2)坚持创新驱动。从业领域符合玉溪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要,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领导者,推动企业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热心教育助学、灾区救助等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投身产业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中有良好表现。
(4)坚持诚信守法。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善待员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所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被列入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以及其他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产品问题、劳资关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名录方面有严重负面情况的。
2.核心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办好一流企业,具有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所经营企业实现利税达500万元以上,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本地区前列,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能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进技术革新等实现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领衔创新能力,企业具有明确的平台建设计划、完备的技术服务与转移机制,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或是已获得省级以上科技、产业、人才奖励项目的可作为重要参考。
(3)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申报人应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参考依据,但不作为决定性依据。在全市企业管理中表现特别突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采取“个人自荐+同行推荐+组织把关”的方式进行申报。填写《玉溪市“兴玉”系列人才培育支持专项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报所属主管部门审核。
2.审核。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按干管权限商请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属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所在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遵纪守法书面意见,或是提供县(市、区)委统战部门出具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意见。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保证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技术水平、项目情况真实可信,并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提交评审。
3.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申报后,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综合考量申报人才经营管理水平、学术技术水平和科技成果、所经营企业经济社会效益及产业带动能力等,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4.审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家评审组初步人选名单,经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5.公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入选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人才专项申报书》(纸质2份、可编辑电子版);
2.《2024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可编辑电子版);
3.个人基本情况及业绩简介(电子版,300字内,包括近5年业绩、成果、贡献等);
4.人选须在推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之后将公示情况报告及公示原件(扫描件)一并报送;
5.申报人佐证材料(编写目录、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纸质1份,扫描件电子版)
(1)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专项申报人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奖、科研、代表作、专利,同行2名专家实名举荐意见,即相关行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材料,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创新创优成果、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证明企业经济效益、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附件材料。产业化成果须提供产品、工艺、发明、技术的应用效益佐证材料,其中经济类成果转化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官方税务单据或缴款发票及相关技术转让合同,数据仅以成果转化效益为准;新增上缴税金以成果转化单个税收票据为准。
(2)兴玉优秀企业家专项申报人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任职材料;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创新创优成果、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相关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证明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同行专家推荐材料。须提供相关行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或是市级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企业家联合会的推荐材料;其他证明企业经济效益、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附件材料。
(二)注意事项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专项,申报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使用”原则,入选“兴玉”系列人才培育支持任一专项后,不得再申报“兴玉”系列其他7个人才培育支持项目或县(市、区)对应人才专项。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特殊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设置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专项,旨在破除人才评价“四唯标准”,对论文、学历、职称、奖项等达不到市级人才计划申报条件但贡献突出的人才直接给予政策支持,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研究政策文件,做好广泛动员,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人才服务到位、爱才惜才氛围营造到位。
(二)综合客观评价,坚持实绩标准。在把关人选方面,根据比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作好推荐工作。按照申报条件,注意突出政治标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涉及违纪违法行为被公安、纪检、司法机关等处置的不予推荐;注意突出个人实绩及贡献,服务企业和地方的“贡献率”,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三)注重审核把关,按时按质报送。请各县(市、区)工信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及兴玉优秀企业家专项材料受理、审核,汇总后按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工作遵循组织推荐原则,须依据文件规定的程序层层审核把关,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 系 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张锦荣
联系电话:0877-2026567
邮 箱:yxsgxjrsk@163.com
附件:1-1、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 特殊产业人才支持专项申报书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