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班的通知
发布单位:玉溪新材料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6/27 8:55:41
时间周期: 2014/6/26 8:55:00至2014/7/27 8:55:00
主办单位: 玉溪新材料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详情:
玉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文件
玉中小中心[2014]4号
关于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班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开区经发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企业转型时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玉溪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培训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宗旨:
此次培训旨在帮助企业人员熟悉本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后,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课程及师资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培训师培训讲义》,具体安排见课程表。
知识要点精讲及解题技巧辅导,由云南省资深企业培训专家讲授,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培训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串讲,帮助考生掌握,顺利通过考试。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玉溪市、各县区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培训经理、销售经理、办公室主任及有志成为企业高级职称和内训师的企业管理者。
名称 |
级别 |
报名条件 |
企业培训师 |
二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高级 |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